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度信州区农村改厕
(血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关部门:
《2009年度信州区农村改厕(血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2009年度信州区农村改厕(血防)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0一0年元月二十九日
2009年度信州区农村改厕(血防)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区的农村改厕工作,根据省爱卫会《2009年江西省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赣爱卫发[2010]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血防疫区的综合治理,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省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对农村卫生户厕建设给予专项补助。
二、项目目标
到2010年10月底前建设卫生户厕800座,提高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和饮用水合格率。通过开展环境治理、防病治病等与改厕相关的健康教育活动,降低血吸虫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感染率和发病率。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今年我区的改厕项目,是省爱卫会确定的2009年全省农村(血防)改厕项目,涉及三个乡(镇)五个行政村,共计800户厕(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我区改建的800户厕全部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央财政按每座投入40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用于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省财政按每座投入250元的补助标准用于无害化厕所地上部分建设。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成立信州区农村改厕(血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信州区农村改厕(血防)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分别负责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
农村改厕(血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振 区政府区长助理
副组长:邱建耀 区爱卫办主任
成 员:高莲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阮桂英 区审计局副局长
彭郑琳 区监察局副局长
崔伟民 区卫生局副局长
周绍志 区委农工部副部长
刘宙禄 区爱卫办副主任
曾 辉 水南街办党委委员、副主任
吴水军 沙溪镇副镇长
叶 盛 朝阳乡党委委员
徐立新 区血防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爱卫办,由刘宙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农村改厕(血防)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 长:刘宙禄 爱卫办副主任
副组长:曾 辉 水南街办党委委员、副主任
吴水军 沙溪镇副镇长
叶 盛 朝阳乡党委委员
成 员:李毓伟 区爱卫办干部
陈 蓉 区健教所干部
吴立水 区血防站干部
2、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农村改厕(血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由区爱卫办与各项目村签订责任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以村为单位,根据“农民自愿”的原则,组织项目实施。要统一聘请施工人员,统一标准组织施工,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统一户厕补助标准;要把改厕(血防)项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并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全力抓好落实。
4、区爱卫办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爱卫办和各项目村对统一采购物资的接收、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记录,到户物资须有领取人签名;土建工程须有明细预算和决算,并分别建立档案资料,以备检查。
(二)资金安排与管理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农民个人拿一点,乡镇政府补一点”的办法,合理解决改厕(血防)项目的资金缺口问题。受益农民要负责挖掘三格式厕所化粪池坑等小工作业;区财政局要负责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以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专业人员培训等费用支出。
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由区爱卫办会同区财政局建立专户统一管理;各项目村的省采购物资资金由省财政厅从省卫生厅的项目专户划拨。项目村的补助资金、省采购物资发放情况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在项目完成后进行检查审核,并做好接受省财政、省爱卫部门的检查准备。
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方式:开工前按改厕实际户数预付40%的工程款,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60%的工程款。
(三)物资采购
中央补助资金由省卫生厅和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确定,对无害化厕所地下部分的过粪管进行招标采购,由区政府采购办对水泥、蹲便器进行统一采购,砖、砂石、钢筋等建厕物资由项目村统一组织采购、代购或指导协助农户自购。
五、项目的执行时间、实施程序及工作要求
1、项目执行时间: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800座户厕建设任务。
2、实施程序:(1)2010年3月15日底前,各项目村完成改厕农户的动员报名、组织审核、张榜公布及签订《责任书》等工作,并将《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户籍表》等资料报区爱卫办。
(2)施工技术、监管人员培训:改厕培训工作以村为单位,实行现场培训。每个项目村推荐1—2名工程施工人员和若干名工程监管工作人员(其中每个乡(镇)、街道干部2名,每个项目村干部和村理事会人员3名)参加由区爱卫办组织的施工技术、质量监管培训,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由各项目村择优选用,张榜公布,并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
(3)2010年3月下旬,完成示范户厕建设(每个自然村推选1—2户),组织村民参观示范户厕的建设和正确使用,在建好卫生户厕的同时拆除旧式厕所;完成发放张贴改厕宣传画、宣传手册,组织村民收看改厕宣传节目;做好统一采购、代购或者指导协助农户购买合格的改厕建材(钢筋、砖、砂石)等工作。
(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有关乡(镇)、街道、项目村工程监管人员和改厕农户要全面跟踪督导,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要求各项目村的每座户厕都要成为村民的“放心工程”,力求抓出一批“精品工程”和“样板工程”,并在每月1日前将工程建设进度、竣工验收厕户名单和存在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区爱卫办,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和向省、市汇报。区爱卫办改厕工作人员要全力深入一线现场督查与指导。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区改厕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每个新建户厕进行建设中的技术督导和建成后的检查验收,验收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市爱卫办。
省、市爱卫办将对完工的改厕项目村分别进行整体抽查验收,并按上报的《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户籍表》逐一核实改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