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强制拆除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城管支队、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规划局、区卫生局、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市国土资源局信州分局、灵溪镇、北门街道、茅家岭街道: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上饶市城市规划局、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强制拆除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组织开展强制拆除中心城区违法建筑
“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保障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根据市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以拆除违法建筑为主的综合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集中力量对中心城区春节以来新产生的违法建筑开展一次强制拆除“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有序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拆除的范围
此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主要范围是:春节以来中心城区北门街道郭门村、龙潭村、沽塘村、民主村,灵溪镇京福高铁沿线以及茅家岭街道汪家园村、同心村、解放村新发生的违法建筑。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此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百日行动”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拆除量大,为确保强制拆违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顺利实施,特成立市中心城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鸿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周荣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晓春 信州区政府区长
周立福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现场总指挥:邱 岩 信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副总指挥:洪慧敏 市城管局副局长、城管支队支队长
吴 刚 信州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局长
郑金车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曹海滨 信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政
法委副书记
夏田明 信州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华 曦 市城市规划局工程科科长
郑兴义 市城管支队党总支副书记
郭 娟 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
舒 展 灵溪镇党委书记
郑常勇 北门街道党委书记
李积龙 茅家岭街道党委书记
姬峻峰 灵溪镇镇长
王 俊 北门街道办主任
尹 进 茅家岭街道办主任
钟 鸣 信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夏子福 信州区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黄浪平 信州区规划局局长
姚罗毅 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副局长
张水正 市国土资源局信州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汪建平 信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公证处主任
程有盛 信州区卫生局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维护稳定、强制拆违、群众思想工作和后勤保障四个工作组,有关工作人员从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维护稳定组
组 长:吴 刚
副组长:曹海滨 姚罗毅 夏子福
成 员:区巡防大队30人,区信访局3人。
主要职责:1、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工作;2、做好强制拆违现场的外围警戒工作,对阻碍现场整治的人员及时进行审查处理,对蓄意煽动和故意制造事端的违法人员进行审查取证,从严从快依法予以打击;3、协助做好强拆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访工作。
(二)强制拆违组
组 长:洪慧敏
副组长:华 曦 黄浪平 汪建平 张水正
成 员:市城管支队150人,市国土资源局信州分局10人,市规划局2人,区规划局2人,区司法局(公证处)3人。
主要职责:1、负责现场强制拆违行动的组织实施,对违法建房依法予以强制拆除;2、负责强制拆违现场的清场和被拆除房屋内物品清点的公证工作。
(三)群众思想工作组
组 长:相关街道(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钟 鸣
成 员:相关街道(镇)工作人员各30名以上,区委报道组2人。
主要职责:1、按照“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做好违法建筑当事人及村民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工作;2、组织做好强制拆违现场的清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的外围警戒工作,维持现场秩序;3、负责强制拆违行动的正面舆论宣传报道。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夏田明
副组长:相关街道办主任(镇政府镇长)、郭娟、程有盛。
成 员:相关街道(镇)工作人员各10名以上,区卫生局(市立医院医务人员)3人。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强制拆违行动时的饮水、工作餐、医疗救治、大型机械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行动时间和工作原则
此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动自2010年3月22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计100天。操作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有序推进: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百日行动”要坚持“市区联动、依法操作”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先易后难,各个击破。
2、按照北门街道—灵溪镇—茅家岭街道的顺序稳步推进,各组做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预案。公安部门在强拆过程中要及时掌握违法建筑当事人的活动情况,对串联、教唆闹事的人员以及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该审查的审查,该处罚的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采取机械拆除为主,人工拆除为辅的方法,全面铲平违法建筑。机械拆除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由信州区规划局负责落实,人工拆除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由市城管支队负责落实。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各部门人员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集中力量,迅速实施强制拆除。在强制拆违过程中如遇阻挠执法的,由司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对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注意加强与其他工作组的协作,坚决按照现场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履行职责。在强制拆违过程中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要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得相互推诿。如因工作协作不力,或出勤不出力造成拆违工作延误的,将按照《上饶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饶办发[2009]19号)的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在强制拆违前,市城管支队要将强制拆违的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到位,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各相关街道(镇)要与辖区城管大队拟定好具体的行动线路,确定拆除方式,并提前三天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作,确保行动的有序。
3、强制拆违过程中,公安部门、各相关街道(镇)要负责做好现场的摄像取证工作,确保日后有据可查。
4、参加强制拆违行动的所有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服装由各相关单位负责配发。
5、区卫生局和市立医院要确保医疗救治用车和医务人员在强拆现场随时待命,并在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发挥救治作用。
6、宣传部门要在强制拆违“百日行动”过程中,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将“百日行动”的成果在各媒体上广泛报道,营造正面的舆论氛围。
7、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做好强制拆违点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工作,确保参加行动的人员和车辆进出安全有序。
8、强制拆违“百日行动”的工作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统筹安排,在经费落实前,由相关街道(镇)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