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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信州区2008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政府办综合秘书科  索取号:E31000-0202-2008-0005
    文件编号:饶信府发[2008]16号 生成日期:2008-05-23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州区2008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
    《信州区2008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州区2008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当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的部署,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打击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彻底端掉传销窝点为工作重点,以基层公安、工商、街道治安、行政机构等为依托,加强打击传销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把打击传销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坚决铲除传销活动,确保我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为建设文明和谐上饶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挥、协调,增强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决定成立信州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
    (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区长郑晓春担任,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区长毛哲军,区人大副主任、区政法委副书记曹海滨担任。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主要负责指挥、协调、组织打击传销活动的工作。
    (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曹海滨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副局长姚罗毅、区工商局副局长应志富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胡涛,区工商局周思悌、杨必胜,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张琨,区财政局俞国俊,区民政局陈平,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宣传报道组、调查摸排组、打击行动组和后勤保障组四个小组。
    1、宣传报道组。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胡涛;副组长:区委宣传部郑亦辉、区工商局杨必胜。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对打击传销过程的宣传报道,跟踪报道打击传销的成果,利用各媒体大造打击传销的声势,加大对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
    2、调查摸排组。负责人:区工商局副局长应志富。组长: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副组长:各辖区村(居)委会主任。调查摸排组以各乡(镇)、街道为主,各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分局配合。调查摸排组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传销窝点具体地点的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各乡(镇)、街道调查摸排情况每月8日前报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电话:8205303,8237824)。
    3、打击行动组。组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副局长姚罗毅;副组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琨,各辖区工商分局分局长。打击行动组主要负责打击、取缔传销活动。
    4、后勤保障组。组长: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俞国俊;副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陈平。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打击传销活动的经费保障及对传销人员的遣送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打击传销活动行动小组,负责人由各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内部调剂,各行动小组要将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及时上报区政府打击传销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集中打击传销行动组工作安排由指挥部根据调查摸排情况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集中打击传销行动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职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要采取清理出租房屋和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所有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并在清理过程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从6月至12月每个月的中旬为集中打击时间,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用车抽调市公安局信州分局10辆,区工商局10辆。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用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车辆等。
    为增强各行动组组长的责任,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要与各行动组组长签订责任书,各组组长要按照责任书设定的区域、目标和任务,认真负起组织、领导和打击的责任。在定期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对群众举报及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的传销窝点线索,都要一一查实,端掉窝点查处传销头目。在端掉窝点的同时,各行动组要做好窝点的取证、遣散、处罚等工作,并负责到底。各行动组每次打击传销行动后,要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宣传、乡(镇)、街道等各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行动。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原则上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按照饶信府办发[2007]17号文件规定履行),现将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1、区工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
    2、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负责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抓捕一些实施限制人身自由、骗取钱财、扰乱社会治安的非法传销头目;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对传销人员和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
    统一行动后,同一地点再次出现非法传销活动的,由当地村(居)委会向辖区派出所作出书面说明,并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会同辖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
    3、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出租屋治安登记管理工作。在公安、工商等部门协助下,认真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排查传销的调查摸底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4、区建设局、区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市自来水公司及供电部门配合我区开展专项行动。
    5、区委宣传部:负责通过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手段,加强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6、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市民政部门做好被骗参与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人员的解救、遣送等善后处理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及时解决打击传销专项经费。
    8、区房改办:负责协调市房管部门配合我区开展专项行动。
    9、有关成员单位:一是做好本单位职工、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亲属不得参与并制止传销活动;二是随时听从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指挥部的任务安排和调度。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30日。宣传报道组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提高群众对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认识,让市民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举报传销,让传销人员及早醒悟,脱离传销,揭发传销。一是宣传部门要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杂志等媒体上刊播、刊登《关于在信州区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告》、《关于严禁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要在中心繁华地段,尤其是车站、码头等主要地段悬挂、张贴打击传销的相关标语,特别是加大假借“连锁销售”、“加盟连锁”、“人事推销”、“直销”名义进行传销诈骗活动的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将打击传销的通告发放、张贴到社区、村,使传销的危害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传销人员在我区无藏身之处。二是针对传销人员规定不准看电视、报纸、不准听广播等特点,要在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处及传销人员经常出入的场所制作永久性的宣传牌,在金融单位的营业场所、房屋出租中介等处悬挂、张贴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标语。三是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向广大干部宣传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及政策,自动拒绝租房给传销人员,共同参与到打击传销的行动中来。四是宣传组要根据打击传销工作的不同阶段和重点,采取各种不同的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和报道。要以打击传销活动的通告、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以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有关规定等为宣传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0日。调查摸排组,即各乡(镇)、街道要适时召开专项会议,组织精干队伍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城区各街道办、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出租屋业主以及外来人口暂住管理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逐门逐户进行登记,编造花名册,调查摸排组要及时、准确地掌握传销窝点的第一手资料,为集中打击传销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3、集中统一整治阶段。时间为6月11日至12月15日(从6月15日起每月集中整治时间由指挥部确定,每月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整治一次)。
    统一整治行动之后,凡经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实为传销的骨干分子,一律由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严惩。工商、公安、民政等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工商部门要利用《经济户口登记台帐》加强市场巡查制,集中力量排查情况。公安派出所要利用户籍登记管理资料,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出租屋的管理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在打击传销活动中的作用,此外,在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强传销犯罪大案要案的侦办力度,及时侦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五、工作重点
    1、加强重点区域打击力度。我区是上饶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非法传销的主要集中地。从当前打击传销的情况来看,传销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外地,他们从事传销活动,一般是租用市区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小区、商品房开发小区及城乡结合部居民的自建房,因此,上述地方是打击传销活动的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涉嫌活动,必须及时制止,并逐步级向上报告,形成打击网络。
    2、加强传销专案打击力度。非法传销活动虽然在我区受到一定打击,但是由于上线组织和重点头目没有从根本上被摧毁,传销组织头目活动仍然十分猖獗,此外还有本地人在外地从事传销后又回到上饶组织发展传销活动的趋势,加上传销本身的利益诱惑性强,一批受欺骗的传销人员醒悟后离开上饶,却又有新的沉迷者流入我区,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今年我区打击传销的重点是把传销上线组织彻底摧毁,依法追究传销组织者及头目的刑事责任。一是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上线组织的打击力度,在打击传销组织的上层头目中,加强与金融、电信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金融、电信部门在查办传销案件中的作用。二是法、检两院要加强对被抓获传销组织骨干和头目的批捕、审判工作,严惩传销骨干和头目。三是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案件的研究,并由区政法委牵头,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坚决打击传销组织骨干和头目,依法彻底摧毁传销组织。
    3、加强出租房屋整治力度。传销人员在我区从事传销活动必须租房屋居住,而我区的闲置房屋往往为传销人员提供了便利条件,加之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还相对滞后,致使传销窝点得不到彻底清除。要对传销活动进行长期有效的打击,就必须加强打击传销基础工作,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为依托,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中。
    4、建立长效机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载体,把打击传销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并建立和完善有关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层层签订打击传销活动责任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扎实工作,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活动,事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传销活动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惕,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我区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创建平安信州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列入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对于传销问题突出,打击不力的有关部门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在此次打击传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在年底予以表彰。
    2、密切配合。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公安、工商、宣传、乡(镇)、街道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非法传销的查处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监管机制,通过集中打击、整治,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区蔓延,确保我区经济有序运行,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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